服务热线

139-0260-0819

搜索
4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2023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摘要)

文章出处:新闻中心 责任编辑:东莞市泉桦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发表时间:2023-12-06
  
  ■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5.14亿株
  ■造林613.8万公顷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增加11.8万公顷
  ■沙化土地治理152.8万公顷
  ■森林抚育800.2万公顷
  ■种草改良1046.67万公顷
  ■收回违法违规侵占林地8万余公顷
  ■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起步之年,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30周年,也是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森林年”。2011年各地、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扎实开展国土绿化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带头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胡锦涛总书记在植树时强调:“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植树造林工作,坚持依靠群众、依靠科技、依靠改革,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成效,努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化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首都绿化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以“国际森林年中国行动”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197名部级领导参加义务植树。全国人大、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地方各级领导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为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以全民义务植树3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纪念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义务植树30年的辉煌成就、基本经验和先进典型,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表彰奖励一批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去年12月13日,在全民义务植树决议颁布30周年之际,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0年来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情况。各地也进一步加大造林绿化的宣传力度。
  尽责形式丰富多样。各地区、各部门在坚持直接参加植树为基本形式的前提下,积极创新机制,大力推行栽植树木与抚育管护、认建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尽责形式。北京市加强义务植树组织管理,认真落实18种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对申请以资代劳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收缴以资代劳费,安排专业绿化队代其完成植树任务;对申请直接参与植树劳动的单位,统筹安排参加重点绿化工程的整地、栽植等绿化劳动。各级绿化委员会开通服务热线电话,强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首都绿化美化建设。广东省绿化委员会将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形式拓展为参加绿化劳动、缴纳绿化费、捐赠物资、认种认养、修建基础设施和宣传咨询等六大类12种,出台了《义务植树折算暂行标准》。云南、安徽等省区积极开辟义务植树基地。
  植树活动蓬勃开展。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组织开展以“植树造林,减缓气候变化,中国人民在行动”为主题的2011国际森林年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植树活动。
  据统计,2011年全国共有6.14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5.14亿株。截至2011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33亿人次,义务植树614亿株。我国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已成为世界上参与人数最多、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大的生态文明实践活动。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全年造林613.8万公顷。天然林保护工程造林57.16万公顷、森林改培3.33万公顷、森林抚育175.13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荒山荒地造林45.29万公顷、封山育林20.87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134.43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完成林业建设任务53.63万公顷;岩溶地区石漠化工程完成林业建设任务21.17万公顷。
  重庆市深入推进“森林重庆”建设,组织实施城市、农村和长江两岸森林工程等多项造林绿化工程;福建省大力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建设;浙江省启动实施“1818”平原绿化行动。辽宁、江西、广东、广西、海南、陕西等省区也组织实施地方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步伐。
  三、城乡绿化稳步推进
  通过旧城改造增绿、庭院拆墙透绿、中心城区添绿、新区规划建绿、城郊造林扩绿等多种形式,新增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1.8万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0.5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达38.62%和34.47%,183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31个城市被命名为国家森林城市。北京、吉林、黑龙江、湖南、新疆等省区市加大四旁植树和农村庭院绿化美化力度,一批乡村被命名为森林乡村、绿化示范村,乡村面貌改善。
  四、部门绿化不断深入
  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推进山区义务植树基地和机关庭院绿化美化工作,中直机关新建庭院绿地面积12万多平方米,中央国家机关新增庭院绿化面积6000多平方米;交通运输系统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0.11万公里;铁道系统全年种植乔木1178.3万株、灌木2421.4万株;水利系统全年完成湖泊、库区绿化3955公顷,河渠沿岸绿化5400公里;教育系统积极发动广大师生参与造林绿化,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近30%;农垦系统全年绿化垦区农田林网5.7万公顷;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积极支援驻地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已创建绿色营区和生态营区1000余个;各级共青团组织全年共组织300多万人次青少年参加植树;全国妇联组织发动妇女开展造林绿化活动,全年创建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39个;中国石油新增各类绿地1230公顷,矿区绿化覆盖率达33.17%;中国石化坚持生态优先的经营理念,推动绿化美化深入发展;冶金行业新增绿化面积380公顷,矿山企业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五、森林经营得到加强
  各级林业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强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管理全面加强,已建立县级自查、省级核查验收、国家抽查的质量控制体系以及资金拨付、调查设计、公开公示、技术培训、合同管理、监督指导、检查验收、成效监测、考核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围绕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林农职工就业增收,纷纷采取措施,加强森林抚育经营。2011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800.2万公顷。根据对河北等29个省区市、141个单位进行抽查结果,森林抚育面积核实率达99.5%,抚育质量合格率达96.6%。
  六、草原建设成效明显
  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召开了全国牧区工作会议。2011年起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在草原牧区实施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全国已累计承包草原2.43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3%。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区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42.8%。全年种草改良面积1046.67万公顷,建设草原围栏700万公顷。草原生态加速恶化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局部地区明显改善。
  七、防沙治沙、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建设取得新成绩
  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20年)》。组织开展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期末综合考核。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152.8万公顷。
  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得到加强。全国新建自然保护区91处,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4处。加强大熊猫、朱鹮、金丝猴、扬子鳄等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实施蟒蛇、黄腹角雉放归自然。编制了《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2011—2015年)》。
  湿地建设扎实推进。举办第二届中国湿地文化节暨亚洲湿地论坛,产生《无锡宣言》。新增湿地保护面积33万公顷,恢复湿地2.3万公顷。新增国家湿地公园(试点)68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213处。
  八、森林、草原保护进一步加强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编制了《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地方政府防治目标责任书。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株数和县级疫点实现“三下降”。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稳步推进。防治草原鼠害703万公顷、虫害534万公顷。
  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能力提升。卫星林火监测系统投入运行,600个森林火险监测站并网使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速度得到较大提升。森林防火国际合作更加深入。军事管理区森林火灾防控得到强化。全国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8.1%、41.2%和15.7%。加强草原防火应急响应和草原防火基础建设,草原火灾发生次数和损失均处于历史低位。
  森林、草原管理力度明显加大。制定了《森林增长指标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印发《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办法》。开展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检查。加强草原保护建设系列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草原管护制度,已划定基本草原6200万公顷,禁牧草原面积9507万公顷,推行草畜平衡面积1.44亿公顷。
  森林、草原执法力度加大。全年收缴林木木材50万余立方米,野生动物89万余头(只),收回林地8万余公顷,挽回经济损失40亿余元。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结案率97.6%。
  九、造林绿化政策机制更加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明晰产权任务基本完成,全国确权集体林地1.73亿公顷,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5%。发证面积1.51亿公顷,837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配套改革逐步深入,林业合作经济组织相继成立,林权交易逐步规范,林下经济快速发展。
  造林绿化政策支持继续加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纳入国家约束性指标考核,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退耕还林(还草)、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十余项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列入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编制了《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国家林业局编制了《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扩大、资金投入大幅增加,木本油料造林补助标准由每亩160元提高到200元。18种林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林下经济、竹产业首次纳入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建设投资力度加大,浙江省建德市和海南省东方市成为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市。天然林保护二期工程森林管护等补助标准提高2倍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将长期执行,退税比例达80%。中央财政投入136亿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面建立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也进一步增强。
  2011年国土绿化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绿化发展不平衡,城乡绿地总量不足、质量不高,林地、草地生产力低,生态系统整体功能仍然十分脆弱;现有宜林地立地条件差,造林绿化成本高,推进造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纵深发展的难度加大,生态建设进入攻坚阶段;造林绿化资金投入总量不足、标准偏低,林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和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乱砍滥伐、非法侵占林地、绿地、草原案件居高不下。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任务艰巨,国土绿化工作任重道远。